驾驶无牌摩托车路遇民警检查,拒不配合,甚至辱骂、威胁、暴力殴打执法人员。近日,经龙海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刘某因犯袭警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2024年11月,刘某未戴安全头盔驾驶一辆无牌号二轮电动摩托车行驶至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仁和路与角美大道交叉路口时,刚好遇上民警设卡检查。过程中,刘某
本院在执行呼喜平与郭振嘉、闫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郭振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书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并自愿支付悬赏金,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