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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览快评|丹阳杜宾犬事件,“妥善处理”不能成为遮羞布,公众的质疑应该有明确答复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23 13:21:00    

评论员 任凯

这几天,舆论场上沸沸扬扬的“丹阳杜宾犬未栓绳起冲突”事件有了后续,据相关单位负责人回应,事件已协商处理完毕,养狗人登门道歉。此回应引发网民质疑。

这次丹阳杜宾犬惊吓市民,算得上一起典型的“城市狗患”扰民事件。杜宾犬属于一种大型犬。丹阳市属于镇江市行政管辖范围,查阅镇江市禁养犬名录,杜宾犬赫然在列。可见,无论是否栓绳,杜宾犬都不应该出现在小区里。

此次“狗患”引发的争议,当地执法部门选择以协商的方式,让当事双方达成和解,这种“和稀泥”的方式,非但解决不了实质问题,也为日后犬只规范管理埋下更大隐患。根据《镇江市养犬管理规定》《镇江市文明促进条例》有关规定,在限养区内饲养烈性犬只或者大型犬只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养犬人在十日内妥善处置,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处置的,没收犬只。根据媒体报道,这次事件中,养犬人只道歉了事,执法部门未追究当事人饲养禁养犬的法律责任,没有罚款也没有没收犬只。如果这是最终决定,从落实严格执法来说,开了个坏头。

治理“狗患”,责任在人,这已经是一种社会共识。据中国医院救援协会的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被猫狗咬伤的人数约有4000万。规范犬只管理的立法并不少,各地也都有自己的地方条例,但实际上,很多城市管理混乱,令出多门,在狗患治理上推诿扯皮,无法实现有效管理。

天大地大,人的生命安全最大,在频发的“人狗冲突”面前,文明养犬、依法养犬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空间。对于明令禁止的大型犬、烈性犬,执法部门“和稀泥”式的处理思维到了必须纠正的时候。“妥善处理”不该是遮羞布,公众要的不是含糊其辞的通报,而是清清楚楚的处罚结果。狗没收了吗?犬主人罚了吗?如果连禁养犬都管不住,谈何公共安全?

把养狗的人管起来,该立的规矩必须立起来。国内部分城市对治理狗患态度明确、立场坚定、执法严格,表面看对养狗人士严苛,但长期看,对于“狗爸狗妈”们也是一种保护。在规范犬只管理方面,“和稀泥”式执法只能治标不治本,有关部门若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一方面损害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另一方面,也会助长违规养狗人的侥幸心理,让其更加有恃无恐。如此恶性循环,想治理好狗患,不知何日是尽头。为平息公众舆情,为治理城市狗患树立榜样,建议丹阳有关部门对此事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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